長沙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關于支持建筑外墻結構保溫一體化保溫層不計容積率的通知
長住建發(fā)〔2024〕84號
各有關單位:
為積極推廣裝配式建筑等新型建筑新型工業(yè)化做法,推進綠色建筑等建筑節(jié)能要求落實,現(xiàn)就建筑保溫層計容和面積核算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建筑物外墻采用結構保溫一體化技術,可按其保溫層的水平截面積計算建筑面積,不計算容積率和建筑密度。
二、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在設計階段對建筑外墻采取“結構保溫一體化”做法的項目進行保溫層厚度核準,并支持將該部分不納入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部門支持不納入計容面積和不動產(chǎn)登記面積核算。
三、原則上采用建筑外墻結構保溫一體化技術的項目在計算容積率和建筑密度時扣除保溫層厚度后的墻體厚度不得低于一般建筑墻體結構厚度(200毫米)。
本通知自2024年11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建筑外墻結構保溫一體化設計圖例
長沙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2024年11月15日
相關附件下載:長住建發(fā)〔2024〕84號.pdf